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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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说的,假如你借钱给别人结果别人没按约定还给你的话,这种情况其实是属于民事关系违约,而不是涉及到那些什么偷骗抢之类的违法犯法事情。所以,这个法条里面的处罚方式就不适用于这样的情况。然后再说说第二十二条吧,这条规定了,如果你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是在六个月之内都没有被警察叔叔发现的话,那就不用再受到处罚了。

大家知道,当我们跟别人打官司时,一般会找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来处理。要是被告是个人的话,那就是他住在哪儿的法院管;要是被告是公司或者团体什么的,那就是它的注册地址所在的法院管。不过有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如果一堆人都被告了,而他们又不在同一个地方,这时候,每一个地方都有权利管。

按照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说的,要是有人借了你的钱不还的话,那确实是侵犯到了你的财产权益,而且对社会也会造成伤害,但是,这个事情还没严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的那啥犯罪程度,这样的话,警察叔叔就得按照这条法律来处理。说到能不能把他抓起来,这要看情况的。

大家知道打官司的时候一般都是被告住在哪儿就归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要是被告是个老百姓,他住的地方跟经常呆的地方又不在一块儿的话,那就得看哪个地方是他经常待着的地方,那个地儿的法院就能管这个案子了。如果被告它不是个人,而是个公司或者机构之类的,那就归被告在哪儿注册的那个地方的法院来管。

大家注意讨债也得按照规矩来,不能乱来。比如说,你借给别人800块钱,结果他就是赖着不还,那你就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法院告他,让他把欠你的钱还给你好了。所以说,借出去的800块钱要不回来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到法院去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