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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归哪个部门管辖

时间:2025.04.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88人
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方面,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1.约定管辖
若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有效的管辖法院,那么该纠纷就由约定的法院来管辖。
2.法定管辖:
要是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里,房屋所在地一般会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综合来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而具体负责审理这类纠纷的是法院的民事审判庭。
当事人若要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以此启动诉讼程序
起诉之前,务必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这些证据包括租赁合同,它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租金支付凭证,可证明租金的缴纳情况;
房屋交付使用情况,能反映房屋的实际使用状态等。
充分准备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因租金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小朱认为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小李则主张应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合同约定了有效管辖法院,应按约定执行。本案中双方未约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所在地通常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所以本案可由小李住所地法院或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此类纠纷由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审理,小朱起诉前需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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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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