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性质
社保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属于
个人财产。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是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与单位缴纳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积累。
2.执行情况
在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这部分明确属于个人的
财产权益会被区分对待。
法院会先保障
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所需,之后才会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剩余部分进行执行。
这样做既维护了法律的执行效力,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3.其他社保项目
社保中的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等则不同。
它们主要用于社会统筹和实现相应的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个人财产用于
强制执行。
4.总体结论
所以,对于社保能否作为个人财产被执行,要具体分析不同项目。
只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等特定部分可视为个人财产,并且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条件下,才可能被涉及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被小李
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偿还
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调查小朱财产时发现其社保账户有一定资金。小朱认为社保资金都不能被执行,而小李认为应将小朱社保账户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双方就社保账户中哪些部分属于可执行的个人财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属于个人财产,它是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单位缴纳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在本案中,法院在执行时应区分对待,保障小朱基本生活所需后,可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部分进行执行。
2、社保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主要用于保障社会统筹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属于可直接认定为个人财产用于强制执行的范畴。所以这些部分不能用于偿还小朱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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