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经协商达成一致,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
单方解除预告解除:
劳动者若要
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若处于
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
即时解除:
当用人单位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时,劳动者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过错性解除:
倘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
因劳动者患病等客观原因,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
裁员:
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之后便可进行裁员。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近期公司因经营困难面临危机。公司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就决定对小许等部分员工进行裁员。小许认为
公司裁员程序不合法,而公司称经营困难已迫在眉睫,无需按程序进行。小许则提出自己也可因公司未按规定操作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该公司未履行此程序,裁员行为不合法。
2、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等过错情形,劳动者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小许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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