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首先要查看
公司章程中关于增资等相关事宜的具体规定。
要是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在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时要求股东再次投入资金,股东有权利拒绝。
2.从法律层面讲,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应该先用公司自身的资产来弥补,而不是直接要求股东增资。
3.要是公司经营确实需要资金,并且股东也同意增资,那就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操作。
比如召开股东会,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资决议,之后再依法办理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一系列手续。
4.要是股东不同意增资,公司不能强行逼迫。
但要是公司持续亏损导致
资不抵债,就可能会面临
破产清算等风险,到那时股东要按照
出资比例等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股东对于亏损后增资拥有自主决定权,公司增资必须遵循法定以及章程规定的程序。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小胡是某公司股东。公司经营出现亏损,管理层要求股东再次投入资金增资。小何和小李认为公司应先以自身资产弥补亏损,不同意增资;小胡觉得公司经营需要资金,同意增资。管理层试图逼迫小何和小李增资,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亏损应先以自身资产弥补,且在章程无特殊约定时,股东有权拒绝再次投入资金。所以小何和小李不同意增资合理。
2、若公司经营需资金且股东同意增资,要按法定程序操作,如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资决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不能强行逼迫不同意的股东增资。若公司资不抵债,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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