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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应由谁承担责任

时间:2025.04.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64人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时,责任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用人单位无需担责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出与劳动者续订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用人单位降低原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从而使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主动不进行续订。
当出现上述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时,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补偿。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综上所述,判断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责任归属的关键在于:
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续订,以及是否主动终止合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合同。公司称维持原条件,但小朱认为公司降低了工作岗位级别和薪资待遇,遂不同意续订。双方就公司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公司应支付,公司则觉得自身无需担责。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无需担责;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或主动不续订,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关键在于判断公司是否降低了原条件。
2、若经审查公司确实降低了条件,公司应按小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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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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