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父母离婚了,子女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会改变。即使离婚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也不能少,要一起承担,费用也要一起给。法律对离异家庭的亲子关系还是有规定的。
父母离婚后,父亲的债务并不会自动转嫁到子女身上。法律明确规定,债务应该由负债人独立承担。只有在子女是担保人或实际从债务中获益的情况下,才可能涉及偿还责任。一般来说,子女无需为父亲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遗弃亲生子女被收养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这种情况下对亲生父母不具有赡养义务。
父母离婚不改变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子女仍是双方共同的孩子。离婚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无论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仍需承担同等责任,支付相应的生活及教育费用。法律对离异家庭中的亲子关系仍有规范。
养女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赡养无法自力更生的养父母,只要收养关系有效,她的权利和义务就等同于亲生子女。因此,当养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时,养女必须承担赡养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道德和伦理的要求。养女应该尽自己所能,为养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物质支持,确保他们的晚年生活得到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