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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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未评上伤残等级,仍可享医疗费、康复费、住院膳食及交通住宿补贴(后者由地方法规定标准)。雇主依法参保的,前三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四项雇主负责;未参保则雇主全权负责。治疗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费用按目录报销。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照发,最长12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对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二次鉴定,最终鉴定为终审。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费、食宿费。(四)停工留薪。

即使无法评定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会或用人单位有责任支付包括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贴、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生活护理费以及停工留薪期薪酬在内的工伤相关费用。具体数额根据伤者情况、工资和当地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旨在保障其合法权益。

即使工伤鉴定结果未达伤残等级,您仍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训练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同时,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您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这意味着,即使未能达到伤残等级,您的权益依然受到保障,您无需担心因工伤产生的经济负担。

即使工伤鉴定结果未达伤残等级,您仍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训练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同时,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您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这意味着,即使未能达到伤残等级,您的权益依然受到保障,您无需担心因工伤产生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