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在三岁女儿面临父母离婚时,抚养权决策着重于孩子个人意愿和成长环境。一般情况下,两岁以下孩子归母亲抚养;两岁以上,双方协商或由法官依据利于儿童利益裁决;八岁以上,尊重其意愿。无论孩子跟哪方生活,父母均有共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即使在离婚痛苦中,亲子关系不变。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三岁男童的抚养权在父母离婚案件中取决于多因素:双方可协商签署协议,否则由司法机构依法裁决。法院以保障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和家庭环境,通常倾向于选择条件优越的一方。
关于三岁半幼儿的监护权,通常倾向于由女方抚养。法院在判决时会优先考虑儿童的权益和父母的抚养能力。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生活,八岁以上需尊重孩子意愿。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配合。探望方式和时间可协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若探望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待消除不良影响后恢复。
在离婚法律诉讼中,三岁半及以上的孩子监护权多判给女方,以最大程度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两周岁内子女通常随母抚养,八周岁后则未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对方需配合,具体安排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探望若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原因消失后应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