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打官司时,民间借贷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不过,胜诉方要是自愿承担这部分费用,也有例外。而且,在诉讼过程中,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况很常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双方各自需要承担的诉讼费金额。对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来说,如果他们最后败诉了,那么法院会根据他们和诉讼标的之间的利益关系,来确定他们各自应该承担的诉讼费金额。
当贷款诈骗罪犯被刑事指控时,通常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从法律角度看,如果借款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贷款,那么他就触犯了贷款诈骗罪,这是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刑事责任问题。不过,受到损失的金融机构或个人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归还贷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并赔偿因诈骗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在民法领域,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这一原则来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这样能保证诉讼成本的公平分配。不过,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情况也有,还有就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时候,费用分担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案情来决定。
保证期间是规定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固定期限,不受中止、中断或延长影响。债权人和保证人可约定保证期间,若早于或同时等于主债履行期,则视作无约定。无明确约定时,保证期间自主债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开始计算。若主债履行期未明确,保证期间从债权人催告债务履行宽限期满时开始。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约定保证期间,但早于或同步主债履行期的约定无效。无明确约定时,保证期间从主债实际或宽限期内届满之日起算,通常为6个月。若主债履行期不明确,保证期间则从债权人催讨宽限期满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