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被告举证期限为十五天,这也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在有效的期限之内进行举证;如果是属于二审的案件,一般所存在的举证期限不少于十天,这都是会结合案件来进行处理的。
对于民事诉讼当中举证期限的规定最长时间是不一定的,一般对于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来决定,然后经过法院的认可就可以了,另外一种就是由法院来指定举证的期限,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少于30天。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举证期限是30天。原告在起诉后要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在限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新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要是没有申请延期,并且过了举证限定的期限,在提供的证据法院将不采用。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