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汽车违停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汽车通常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电动自行车则需负担次要责任。众所周知,“转弯让直行”乃是交通规则中的重要原则。当汽车进行转弯操作时,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享有优先通过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汽车理应礼让直行车辆先行。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归属。
在电动车与停泊车辆碰撞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常担主责,因法规要求其在人行横道减速,遇行人须停车让行。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穿车道时,应下车推行。事故处理流程包括现场勘查、责任认定、惩罚措施和赔偿调解。勘查需保护现场、通知警方、记录证据;责任认定需依据事实和证据;惩罚措施包括罚款等,并有行政复议权;赔偿调解则涉及收集证据、组织调解、制作调解书或终结书等。
电动车事故处理依车型定责。非机动车电动车受害适用无过错原则,机动车电动车则按过错原则。机动车事故造成人伤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规定补足。电动车与机动车均有过错,重过错方负主责,轻过错方负次责。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无过错,机动车全赔;有证据显示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机动车可减轻赔偿责任,但不超过10%;非机动车、行人故意撞击,机动车免责。
在机动车与电动车辆事故中,若电动车辆无过失,机动车需担责;电动车辆有过失,机动车责任可减免;机动车无过错,责任不超10%。电动车辆故意撞击,机动车免责。认定事故需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法律准确、责任公平、程序合法。
电动车与轿车碰撞的责任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大小和过错程度,按相关法规裁定。一方过失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多方过错,则按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担;若各方无明显过错,则不承担责任;若一方故意,其他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