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九级出院后
护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护理费标准1.若伤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
比如伤者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进食、翻身、大小便等都需要他人全面照顾,这种情况下就适用此标准。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时,护理费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像伤者虽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理部分生活事项,但仍有诸多方面需他人协助,如洗漱、穿衣等有较大困难。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例如伤者只是在某些特定活动,如长时间行走等方面存在不便。
二、护理期限及确定依据确定护理等级要依据
医疗机构的证明或鉴定结论。
护理期限算至
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若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需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案情回顾:小朱工伤九级出院后,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需人护理。小胡认为应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护理费,护理期限算至小朱恢复自理能力。但小李主张护理期限应定个固定期限,不应按恢复自理能力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小朱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标准适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是合理的,符合相关护理费标准的规定。
2、关于护理期限,确定护理等级应依据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若无特殊情况,小李主张定固定期限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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