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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欠下债怎么办

时间:2025.01.1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14人
律师解析:
离婚之际,如果对方背负了债务,那么首要任务就是分辨该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倘若此债务是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中,像是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亦或是用于共同经营的生意往来,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达而产生的,这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义务一同承担。
然而,要是该债务并非用于上述这些情况,而是对方个人进行的一些不合理的消费,比如过度购买奢侈品等,或者是涉及到非法的债务行为,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对方的个人债务,由其本人独自承担。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债权人有责任去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倘若债权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那么对方关于该债务是其个人债务的主张就会得到认可和支持。
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在离婚时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能够证明债务用途的相关资料等。
这样一来,在面对债务问题时,自己就能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闹离婚,此时小朱背负了一些债务。争议点在于这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小朱个人债务,小朱称部分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小李则认为部分是小朱个人不合理消费产生。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对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等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
2、若债务是小朱个人不合理消费,如过度买奢侈品等产生,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小朱独自承担。
3、债权人需证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若无法证明,小朱关于个人债务的主张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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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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