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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追回小三赠予需要配偶配合吗

时间:2025.01.0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17人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后若要追回小三所获赠予,通常无需配偶协助。
依照法律条款,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予小三,这属于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这些财产。
离婚之后,遭受损失的一方能够以自身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三归还赠予的财产。
法院会细致考量各种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严谨的审理与判决。
不过,如果该赠予行为被判定为是小三给予受损方配偶的个人赠予,并且也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在追回的过程中可能就会遇到一些阻碍。
总之,离婚后要追回小三赠予这件事,通常可以由受损方自行去提起诉讼,无需配偶配合。
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真实情况来准确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发现小李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了小胡。小朱欲追回赠予财产,小胡称部分赠予是给小李个人的。小朱决定以自己名义起诉小胡。此事争议点在于小胡称部分赠予为小李个人赠予。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婚姻存续期一方赠小三财产,另一方有权追回,小朱有权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2、若小胡能证明部分赠予为小李个人赠予且符合规定,小朱的追回可能受阻,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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