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债权人撤销权的八种主要情况首先,对于有些主体,在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期间所签订的合同,尚未得到追认之前,其效力是待定的。其次,当无权代理行为人在其合同被追认前,也就是未经合法授权就签署了合同时,这类合同也是效力未定的。再者,当纵然以低于市场价值的售价进行财产分配,但这种处置却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失时,这同样可归类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1.重大误解:因误解签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2.欺诈或第三方欺诈:受欺诈或第三方欺诈签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3.胁迫或第三方胁迫:受到胁迫或第三方胁迫签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4.不公平合同:利用对方困境或判断力不足签订的不公平合同,可申请撤销。 以上情况,受损害方均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撤销权是债权人保护的关键制度,其行使主体应为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偿赠予、放弃到期债权、放弃可能实现的债权、恶意延长履行期限、放弃担保物权、不合理转移或高价收回财产等行为导致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八种法定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核准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者未经授权委托人认可签订的合同;低价处置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受胁迫缔结的合同;因欺诈产生的合同;侵犯他人自主权或真实意愿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或疏忽缔结的合同。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欺诈:如果一方通过欺诈手段让另一方签订了合同,那么被欺诈的一方有权撤销合同。胁迫:如果一方通过胁迫手段让另一方签订了合同,那么被胁迫的一方有权撤销合同。恶意串通:如果合同的订立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被撤销。公序良俗:合同的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显失公平:合同的条款严重不公平。若是对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民法典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