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民法债权人的撤销权有哪些情形

民法债权人的撤销权有哪些情形

时间:2024.11.27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70人
律师解析:
原告撤销权的适用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倘若被告有意放弃自己到期的债务债权或以无偿方式转让具有价值的财产,从而对原告这样的债权人造成了直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话;
其次,当被告将自身名下具有相当价值的财产以显然令人难以理解且并不合理的低廉价格转让给他人后,原告同样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前提是这样的转让对原告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被告转让财产的行为被受让方知晓。
在此环节中,我们所提到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通常意思是该转让价格不符合当时交易所在地指导价格或市场交易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或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本人应在他/她发现或预知有可能撤销的情况出现过后的一年之内立即采取行动,否则,如果自被告做出相关行为发表之日起五年内仍未对撤销权提出要求,那么此撤销权利就会自动失效。
在此过程中,原告只需要维护自身所拥有的债权作为最大利益范围即可,而无需考虑其他与之无关的诉讼事项。
此外,原告在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理论上应当由被告自己承担和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撤销权的适用情形 阅读:921次
    适用情形有: 1、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 更多>>
  • 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更多>>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