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聚众斗殴罪是针对纠集众多人员实施暴力冲突,进而扰乱社会治安状况的犯罪行为所设立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聚众斗殴活动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可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若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可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本罪名旨在严惩那些对于斗殴活动进行组织、策划、指挥以及积极参与的行为。
对于参与群体性斗殴以及敲诈勒索活动的在校学生来说,他们可能会被判定触犯聚众斗殴罪及敲诈勒索罪这两项法定罪行。所谓聚众斗殴罪,通常指涉案人员的行为引起了公众社会秩序的紊乱并且聚集众多人员进行打架斗殴,而敲诈勒索罪,则主要涉及利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迫受害人交付金钱或者财产。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首要分子及其积极参与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明确规定,若不满十八周岁者卷入群体性斗殴事件,则其应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之待遇。在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裁决可能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惩戒措施。然而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司法机关往往会优先考虑采取相对较轻的非监禁刑罚手段,例如灵活运用缓刑与社区矫正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能帮助犯错未成年人通过思想改造重回正轨。
所谓的“聚众斗殴罪”,乃是指以聚众形式实施斗殴,进而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关于此种罪名的判定标准普遍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参与人员在斗殴前有组织、有预谋地进行了聚集;各方人员均明确表达出斗殴之意图;斗殴行为具备显著的公开性与暴力性特征;以及该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并不仅仅局限于直接实施暴力行为之人,还包括那些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与其中的人员。
在聚众斗殴罪的刑事审判过程中,首要分子狭义上是聚众斗殴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或者指挥者;而主犯则泛指在整个罪行实施环节中起着主导或支配性作用的犯罪参与者。在认定过程中,我们应依据他们在犯罪案件中的角色定位、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及其对犯罪行为产生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值得注意的是,首要分子与主犯并非完全重合,若存在多个犯罪参与者在犯罪活动中发挥了主要作用,那么就可能会出现多个主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