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进行
伤情鉴定过程中,并不是将所有相关资料都直接提交至公安机关。
一般而言,您应当将涉及到受伤事实以及伤情状况的关键性文件,例如患者以往的病史记录、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等,
递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妥善的处理,其中有一些材料可能会被保留在公安机关内部,作为案件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另一些材料则可能会被移送至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评估。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