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视实际情况而定。倘若所涉及之债务乃源于婚姻存续期间之内,法庭有权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对涉案人员的银行卡实施冻结措施,但应视具体需要适当保障其基础生活所需的资金周转。反之,若该笔债务并非源自于婚姻存续期间,那么法院仅能针对在婚姻共同财产中所占比例的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而无权冻结其他未涉及到的配偶方的银行账户。
通常,要是一方因欠债被监管,不会直接影响配偶的经济权益。但要是法院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有,那么配偶的资产可能会被查封。判断是否属于共债,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等。
通常来说,如果丈夫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他老婆的银行账户可能会被冻结;但要是这笔债务只让丈夫承担,那他老婆的账户一般不会受影响。“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的字或有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丈夫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的银行账户可能会被冻结;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的银行账户通常不会被冻结。至于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这笔债务是不是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是不是夫妻双方都有这个意愿等等。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时,通常不能直接冻结另一方的银行存款。虽然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有的,但因担保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个人责任。不过,要是难以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或者另一方在担保中有过错或参与,那可能会影响另一方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