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资福利精选解答 > 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如何发放

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如何发放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20人
律师解析:
关于劳动者试用期限内的离职情况下,其薪酬福利应如何发放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若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处于同一单位的同一个职位等级中,它们的薪酬通常参照该单位在此类岗位中的最底薪资标准,或者是由劳动合约中所签订的工资数额依照80%的比例进行计算。
然而,此计算结果尚需保证不低于当地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其次,至于确切的工资数额,应当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任职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长进行计算,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任何形式的扣减,除非劳动者在任期内由于蓄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