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离婚后男方阻止看孩子,能否报警

离婚后男方阻止看孩子,能否报警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88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子女,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是有权选择报警解决这一纠纷的。
然而,要强调的是此类问题通常被划分为民事领域范畴,因此除非涉及到重大刑事案件或紧急安全威胁等个别极端情况,警察机构一般不会直接介入并进行管理和干预。
对于离婚后无法接触子女的女性,如想要探望孩子却遭到配偶及其家人的无理阻挠或者以其他名义拖延,她们有权依据已经签署生效的法律文书——例如判决书、调解书或是离婚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经过尝试与当地社区居委会等机构进行协调沟通仍未能达成妥善处理方案,她们亦可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也只能采取类似于排除妨碍行为的方式来保护孩子的权益,而不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实施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