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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从哪签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95人
律师解析:
关于在线签署购房合同的基本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在购房者确认了购买意愿并与出售方达成了公平协议后,购房者与开发商需协同工作,将所有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至合同备案软件中,进而实现网络签约。
其次,当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在网络上申报成功后,可打印出正式的合同文本,待购房者与开发商完成签字程序后即可生效。
再次,开发企业有义务在网上签约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最后,在开发商与购房者完成网上签约并申报之后,开发商需携带齐全的购房资料以及全套已经签字的纸质正式合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均应签订书面形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应明确规定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住所;
(二)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介绍;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以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的具体安排;
(五)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修、设备标准的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以及相关权益、责任的划分;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问题;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相关事宜的说明;(十一)解决争议的途径;(十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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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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