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夫妻不尽义务怎么办
时间:2024.11.05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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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面对妻子患重病而丈夫却置之不理的情况时,从法律层面来看,大致可以有以下三种方法进行处理和解决。
首先是在维持现有婚姻状况不变的情形下,向男方提出承担起
抚养责任并支付相应
抚养费用的要求。
其次是在决定
离婚的前提条件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
解除婚姻关系。
最后一种方式同样是在决定离婚的前提条件下,由女方单方面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请求,以此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当妻子身患疾病之时,作为其配偶的丈夫理应承担起照顾的责任。
若男方未能履行这一法定的照料
扶养义务,女方有权依法提
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扶养费用。
其次,倘若夫妻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了严重的矛盾与
纠纷,导致彼此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下去,那么选择解除婚姻关系或许也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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