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调解后是否具备提
起诉讼资格的问题上,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对于普通第三方所进行的调解,其并无
强制执行力可言,因此在
当事人反悔之后,有权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
(2)针对由
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若当事人对此表示反悔,则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协议进行变更、撤销或确认其为无效协议。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对自身的
诉讼请求提供充分的
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3)最后一种情况是由人民法院制定的
民事调解书。此类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经签署即刻生效,当事人不得对此提出上诉,亦不可就同一争议事项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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