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
何天翔律师,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和心理学双学士。曾就职于国有银行法务部门,现执业于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国内最大的劳动关系平台“劳动法讲习所”合作律师,君安天成商业风险管理团队名誉CEO。致力于服务广大群众和初创企业。 曾服务企业:新襄棉公司、襄州第二人民医院、美亚置业集团、鱼梁洲水上乐园、湖北淘大集公司、黄牛庄餐饮、智乐教育、为盛人力资源公司、客莱维酒店、车来美公司、青丝俏商贸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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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重合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针对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用问题,我国法律规定需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三倍薪酬。然而,对于具体的计算方式,有权威准则可供参照。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已经就薪资标准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应以该约定的金额为基础来计算加班费用。

法定节假日加班三倍薪资计算方式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的员工所应享有的三倍薪酬的计算方法为:员工个人基础工资除以21.75个工作日再除以每天八小时工作日乘以300%的比率。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周日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1、法定假日是不可以调休的,不能在法定假日上班后再补休一天。因此只要在法定假日上班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三倍。2、公休日调休,劳动者公休日加班后,用人单位不能及时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日工资的二倍工资。

加班薪资规定如下:工作日加班按1.5倍基本工资计;延长工作时间须付100%以上基本工资;休息日加班无补休则付200%基本工资;公共假期工作每小时薪酬不少于300%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