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法院传票送达时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案件必须于开庭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将能够在正式开庭之前的3个工作日之内获悉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安排。同时,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应在5日内将符合司法要求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而被告人则有权在接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相应的答辩状。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告送达可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居住地或公开报刊杂志进行,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的情况。公告满60日即视为送达,过程和原因须记录在案。
常见的送达手段有直接交付和滞留后宣告。若当事人未接听传唤书,法庭可采取滞留后告知方式送达。若被告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审判,但可能导致审理延迟。拒绝接收传唤书对诉讼影响小,无实质不利后果。
1.直接送达:由法庭审判员、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法律文件直接送至被送达人或其代理人、同住成年人(单位则为法定代表人或接收人员)。 2.委托送达:当直接送达困难时,法院会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这仅是法院间的协助措施,非独立送达方式。 3.邮寄送达: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将诉讼资料送达给受送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