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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给钱属于欺诈吗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86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的未按期付款的情形是否构成诈骗罪,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具体而言,判定该行为的性质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种可能性是,在买卖住房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发生了纠纷,购买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项,那么卖方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选择前往合同落地实施地的法院对购买方提出诉讼请求;其次,如果购买方坚称已按时支付了足额的购房款项,此时,买方应当自行提供付款凭证以便于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卖家则无权自行出具对方未能履约的证明文件;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虚假编造某些事实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之下便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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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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