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法律层面上,因债务未偿还而诉诸法庭的案件被归类于经济纠纷。具体而言,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系基于诸如契约等法律文书所产生之权利,债权人有权要求特定债务人实施或防止某些特定行为。当债务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偿还责任时,债权人有权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借款不归还的行为构成了经济纠纷的范畴。根据相关规定,诉讼参与者在民事争议案件中的裁判、明断、调处等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后,必须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当事人一方未能有效履行其责任,对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倘若到时,债务人为未能依照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自身义务,人民法院将得以依法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以及变卖被执行人员的资产,强制要求债务人支付欠款。
若涉及到借款合同产生的纷争,无疑将其归类为经济纠纷范畴之内。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设定的合同对于其中的个体具有绝对法律约束力。当借款方未能依照借款合同内所约定的付款义务进行履行时,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法律条款,该借款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其中可能包含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多种方式。
若对方未能及时偿付所欠债务,此种情况便构成了经济纠纷。根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乃源于诸如合同等法律行为所产生的财产权,如若他人违背了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债权人得以行使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依照该法典的另外一项重要条款第一百二十条,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遭受不法侵害之时,受害者即享有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之权利。
在经济领域中的纷争当中,倘若有一方未经过法律程序,擅自窃取了另一方的财产资金,这通常并不被视为抢劫罪。因为抢劫罪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行为,需要涉及到以武力、恐吓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来强行获取他人的财务。然而,在经济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应该采取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合法途径进行解决。假如其中涉及到了非法侵占或者拒绝遵守法院的判决结果,那么就有可能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