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告且逃避责任的行为,在尚未触犯刑事法律时,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根据规定,肇事者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现金罚金。如若肇事者能够积极补救其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且得到受害者的谅解,其处罚力度或有可能减轻甚至取消。
在肇事后逃逸且私下和解的情况下,交警队仍然有权利依法处理。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进行调查,明确责任。即使双方已经达成协议,逃逸者也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例如罚款、吊销驾照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逃逸者可能会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同时驾驶证还会被记满12分。私下和解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金额没有固定标准,需考虑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双方的协商意愿等因素。赔偿内容应包括医疗、误工、护理、交通等费用,若造成重伤,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用。如果致人死亡,还需要承担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合理费用。
在肇事逃逸案中,警方倡导私下赔偿,其无固定标准,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若受害者致残,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赔偿应全面覆盖实际医疗支出,且须以医院正式发票为准,以确保受害者权益得到合理补偿。
如果事件未触犯刑法,且双方就赔偿达成共识,可能撤销案件。但如涉及犯罪,即便赔偿解决,也不能撤案。若获得受害者谅解书,公安部门可向检察院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理,检察院也可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