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根据我国法规,信用卡利率不得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违规机构可被拒付超额费用,合法范围内的债务应全额偿还。借款协议未规定利息时,自然人间的借贷不支持利息要求。合约明确约定利率时,违约方须按约定执行,但超出法定四倍利率部分无效。债权人预先扣除利息时,以实际交付款项为借款本金。借款人可提前还款,并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除非另有约定。
国家批准的最大借款利率是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虽无具体额度规定,但利息受严格法律规范。超出四倍的利率属违法。法院支持四倍以内的利息,超出部分若未履行则不支持,已履行部分可能视为自然之债,不予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利率若超出自合同设立之日起一年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违法。借贷利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商定,只要不超此上限即合法。出借方按合同条款请求支付利息,符合法定程序,法院将支持。但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法院将不予认可。
中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月利率应在2%至3%之间,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则违法。自2015年起,最高法院发布规定,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可约定支付,超过36%部分无效,24%至36%之间不受法律保护但已支付不得要求返还。借款合同若无明确书面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清,视为不支付利息。提前还款及利息计算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规定。
我国法律虽未明文规定各类借贷利率的具体金额,但根据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若出借方要求借款方按此利率标准支付利息,并得到遵守,人民法院将予以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