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指的是法院或者是其他有权的机关承认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终局的约束力,并且对于不执行的一方在经过申请以后进行强制执行的一种制度。当然如果对裁决不服的话,也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
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是不一样的,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对外经济以及还有贸易、运输事件中的争议;而对于国际投资仲裁是解决东道国与在其境内投资的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议。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管辖地是做出裁决国的法院,这是属地管辖,人们之间因为国际商事纠纷需要仲裁的,在拿到裁决书后如果想撤销,应当尽快去管辖法院处理,这个时效是两个月。法院受理申请,认为符合撤销条件的,出具撤销仲裁判决书。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的程序、效力与救济是撤销裁决中的一个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它作为一项不折不扣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要有明确的撤销申请人和撤销相对人,服从有权撤销裁决的法院的管辖,按照法定期限申请撤销裁决和裁定撤销裁决。
1、仲裁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实,2、整个仲裁活动包括两种判断:其1、事实判断,其。2、法律判断。事实判断的手段是证据,法律判断则以事实判断为前提。3、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我国民商事仲裁证据制度主要体现在仲裁法和有关仲裁规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