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若父母双亲不幸离世,涉及到的农田归属问题,首先应遵循其生前立下的遗嘱,依照该份遗嘱进行合法的继承或遗赠处理;若无遗嘱存在,则遵照法律规定,将农田田产归属于其配偶、子女与父母等亲属享有权益。然而,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因承包人离世而导致其所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其所拥有的农田田产并不允许被继承,而是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
若父母双亲不幸离世,涉及到的农田归属问题,首先应遵循其生前立下的遗嘱,依照该份遗嘱进行合法的继承或遗赠处理;若无遗嘱存在,则遵照法律规定,将农田田产归属于其配偶、子女与父母等亲属享有权益。然而,依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因承包人离世而导致其所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其所拥有的农田田产并不允许被继承,而是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按照规定用于解决人地矛盾的问题。
房地产产权由户主专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拥有一份宅基地,面积受地方法规限制。宅基地使用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宅基地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出售、租赁或赠予住宅后不得再申请。国家鼓励退出宅基地和灵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农村父母自建住宅产权归业主。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每户限一处宅基地,面积需符合省级规范。建宅须遵循乡村规划,不占基本农田,优先用原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宅基地使用权需乡镇政府批准。售、租或赠宅后不再受理产权变更申请。定居城市者可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国家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资源。
农村土地继承是使用权人有遗嘱的就按遗嘱来处理,除非遗嘱无效或者没有立遗嘱,遗产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均等的进行继承,若是依旧不知道父母过世农村土地如何继承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