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若土地使用者希望继续使用,须在期满前一年向有关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如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已满,但土地使用者仍有需求,亦需在期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除非因社会公益需要收回土地,否则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应批准续期。
我国土地使用证书界定的范围以四至为界。持有者拥有该区域内土地的绝对使用权,可以合法开展生产建设活动,充分实现土地价值。 同时,这也是国家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全面保护,任何非法侵害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土地使用证书的持有者可以安心地开发和利用土地,实现土地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购买商品房仅持房产证而无土地证,可能因地域实施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统一改革,或房屋所在土地属国有,持房产证即获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但也可能因土地争议、历史遗留问题或开发商未细分土地证,导致部分业主未获土地证。业主应依《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办法》办理土地证,确保权益。遇此情况,建议与开发商沟通并寻求部门协助,了解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
商品房一般具备土地使用权证书,该证书通常由开发商获取并保管。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除了获得房屋所有权外,还应获得房产证。房产证是明确不动产所有权归属的重要证件。若所购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可能存在法律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