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
黄华勋律师,男,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1996年-2002年在法院工作,1999年考取法官资格,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曾任助理审判员、法官,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2002年5月至今,专职执业律师工作。从事法律工作23年,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千余起,成功代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案例报道刊登于《南国早报》、《法治快报》、《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媒体,案件质量高,获得客户的赞誉和好评。先后担任鲲鹏工贸有限公司、安美固建材有限公司、仁华会议有限公司、麦迪高仪器有限公司、恒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纬房地产有限公司、鸿图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广州卓华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十家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合同评审,合同管理,诉讼类案件与非诉讼类案件的处理工作,熟练并掌握企业在法律方面的运作程序。 专业承办全国各类民事、行政、刑事、仲裁等案件。 专业领域:土地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咨询该律师合同诈骗罪立案后抓捕期限的规定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立案,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于立案之后的十四日内实施抓捕行动。在尊重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公安部门对于已经拘禁的犯罪嫌疑人,若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逮捕之条件,应当在拘留期限结束后的三日内,依法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案件情况下,提交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刻就与其缔结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双方劳动关系正式确立的重要证据。若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时完成书面合同的签署,则应当在劳动关系实际形成后的第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如若超出此期限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期间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员工的入职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如此。劳动合同之关系自实际开始用工之日起得以确立,因此,劳动合同签署的日期是否早于实际用工并未对其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若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与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的时间存在差异,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将以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的时间为基准进行确定,而该份劳动合同亦具备法律效力。
关于合同签订后的反悔期限问题关于签署合同后能否在限定时间内撤销或变更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合同条款所做出的明确规定。倘若合同允许读者在签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撤销要求,那么读者便可根据此项规定行使撤回权;若合约并未对此事宜进行明文规定,则读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撤销合同时,有可能面临须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风险,例如需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甚至遭受经济损失等诸多不利后果。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实际入职日期的处理方式如若存在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时间不相符合的情况,则应当以实际的入职时间为准进行处理。缘由在于,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在员工正式入职之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签署劳动合同的手续便可,这便意味着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可能会相对较晚于员工的实际入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