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当企业破产时,债权人不能随意分配股份。破产清算要遵循法定顺序:先偿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保费用,然后缴纳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如果资不抵债,同序债权将按比例分配。这样可以确保破产财产得到公平有序的处理。
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债权人的分配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顺序进行。首先,需要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接着,是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补偿金等,因为员工的权益应该得到优先保障。然后是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收,这是国家和社会的权益。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这样的分配顺序可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般来说,企业破产债权分配遵循一定的顺序原则。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会按照比例优先清偿。接着,依次分配以下内容:一是拖欠员工的薪资、福利等;二是欠缴的除上述外的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在这个过程中,破产债权人按照债权金额的比例来分配权益,以确保公平有序。
企业破产后,债权人的债权可不是能直接转给法定代表人的。在破产清算的时候,要先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按照顺序清偿:先是员工薪酬等,接着是员工社保等费用和补偿金,然后是其他社保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要是破产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就只能按照比例分配啦。
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权益不会直接分给股东。要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医疗、伤残及抚慰金,还有员工养老、医保账户的费用,然后是法定员工赔偿。最后才按股份比例分剩余资产给股东。这过程都得按法定顺序来,保证公平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