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韩静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一直以良好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为目标,坚持对客户、对社会、对法律负责的执业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擅长:婚姻家事纠纷、房地产纠纷、遗产继承、房屋拆迁安置、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与经验,全力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了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已经成功代理各类民事案件,曾帮助客户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剥离了几十万的债务、在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中,为深受一房二卖困扰的买受人争取到了价值上百万的房产归属权、在房屋确权纠纷中帮助客户争取到了争议十几年的一套价值上千万的房屋;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中成功帮助客户争取到房屋所有权;在离婚诉讼中通过多次与对方谈判,为客户争取到上千万的财产利益。同时在委托刑事案件(贩卖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协助组织卖淫、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职务侵占、盗窃、诈骗等),担任刑事辩护,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无罪,罪轻,不起诉、取保候审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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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探望,需视情况而定。若离婚时双方已就子女不带离家庭达成共识,则有权阻止另一方接走子女。若未明确规定,则允许另一方暂时带走子女,因血缘关系不可割舍。即便离婚后,子女仍是双方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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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探望,需视情况而定。若离婚时双方已就子女不带离家庭达成共识,则有权阻止另一方接走子女。若未明确规定,则允许另一方暂时带走子女,因血缘关系不可割舍。即便离婚后,子女仍是双方共同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探望权能不让对方接走孩子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探望权是不是可以向对方接走孩子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