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 中国民主xx会会员,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职务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杭州市工会律师
咨询该律师关于网络诽谤罪之立案所涉及的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须存在蓄意捏造并广泛传播不实言论的行为;其次,此类行为导致了受害者的社会声誉受到贬损或者实际利益遭受损失;最后,倘若犯罪情节严重,例如诽谤内容在广大范围内得到迅速传播,或者致使公共秩序遭受扰乱等情况下,均可由公安机关依法展开调查行动,对涉案事件进行立案处理。
对于刻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其应受之惩罚的具体标准主要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明确规定。此类行为被视为对公民个人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戒。然而,若诽谤行为对国家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或者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那么相应的刑罚将会加重。
网络诽谤犯罪的立案准则通常涉及编造虚假事实、公开传播、给他人声誉带来重大损害等多个关键要素。若受害者的社会评价显著下滑,甚至引发广大民众广泛关注,从而影响到其日常生活或职业生涯,那么公安部门有可能启动立案程序。至于赔偿标准,则主要涵盖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维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方面。
在处理网络诽谤案件时,公安机关在衡量是否应当启动刑事程序并进行立案调查的过程中,主要依据以下几项要素做出判断和决策:首先,需要明确诽谤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性质,也就是看其是否达到了“捏造事实以损害他人名誉、严重情节”的标准;其次,要考虑该诽谤行为是否落在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之内;第三个标准是,能否收集到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犯罪事实的存在;最后,还需对照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立案标准进行评估。
1.对于触犯本罪名者,可以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也可剥夺其政治权利。2.然而,若本罪行导致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以及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有关部门应将其作为公诉案件进行处理,而非仅限于受害人自诉。此处所提到的“仅有受害人控告方才予以处理”,是指在诽谤罪案件中,只有当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才会启动审理程序;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