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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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时,股东的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股东已足额出资且无违法违规行为,那么他们只需以出资额为上限承担责任,无需额外清偿债务。但是,如果股东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等,他们将承担法律责任。例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未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破产时,股东的责任大小取决于股东的出资情况和行为。要是股东足额出资,也没违法,那股东就只用承担有限责任。反过来,如果股东没足额出资或者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股东可能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是连带责任。

在研究公司破产后股东所需承担的责任时,有不少需要考虑的因素。通常,股东要是已经全额出资了,那在公司破产的时候,就只需要用自己的出资来分担债务就行了。不过,如果股东没有足额出资或者恶意抽逃出资,那就得自己承担那些没有偿付的部分和抽逃的数额了。要是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那就要追究他们的连带责任了。

公司通常独立承担债务。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如果股东未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他们需要对未缴部分的债务进行补充赔偿。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时,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员工工资,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比如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那么他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偿还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破产无法支付薪资,那么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能需要用未出资的额度为上限,来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