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八种主要情况首先,对于有些主体,在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期间所签订的合同,尚未得到追认之前,其效力是待定的。其次,当无权代理行为人在其合同被追认前,也就是未经合法授权就签署了合同时,这类合同也是效力未定的。再者,当纵然以低于市场价值的售价进行财产分配,但这种处置却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失时,这同样可归类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以下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1.用欺骗、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 2.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3.合同含有非法目的。 4.合同履行危害公共利益。 5.违反强制性法规。 特殊情况还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强迫签订。这些情况均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1.重大误解:因误解签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2.欺诈或第三方欺诈:受欺诈或第三方欺诈签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3.胁迫或第三方胁迫:受到胁迫或第三方胁迫签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4.不公平合同:利用对方困境或判断力不足签订的不公平合同,可申请撤销。 以上情况,受损害方均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4.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撤销的情况有:(一)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