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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聚众赌博罪

时间:2025.11.2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14人
律师解析:
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赌博或长期靠赌博谋生的行为属于违法情形,具体包括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时抽头累计五千以上、赌资累计五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以上,或组织十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情况。
明知他人从事赌博违法活动,仍提供资金、网络、通讯或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将被认定为共同违法者承担相应责任。
赌博会损害个人财产安全与家庭和睦,还会败坏社会风气扰乱公共秩序,参与赌博可能面临法律惩处,应主动远离各类赌博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在其出租屋内多次组织小李、小胡、小丽、小静等8人进行赌博活动,每次抽头渔利约500元,累计达6000元。期间,小许明知小朱从事赌博活动,仍提供微信收款码用于结算赌资。后该赌博场所被举报,小朱、小许被抓获。争议点:小朱是否构成聚众赌博罪;小许是否构成赌博罪共犯

案情分析:

1.小朱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6000元,符合聚众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聚众赌博罪定罪处罚
2.小许明知小朱实施赌博犯罪,仍提供资金结算帮助,属于直接帮助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以赌博罪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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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 更多>>
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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