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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过错方如何获得损害赔偿

时间:2025.11.01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92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但要满足条件:
对方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因这些行为遭受物质和精神损害
2.主张赔偿要在离婚诉讼中提出,需提供证据,像家暴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重婚或同居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3.法院会综合判定过错方赔偿责任和数额,弥补无过错方损失,维护其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何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小朱发现小何与他人同居。小朱因此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并且为处理此事花费了一定的费用。小朱决定与小何离婚,并要求小何给予损害赔偿。小何则认为小朱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与他人同居,不同意给予赔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小朱作为无过错方,若能证明小何存在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行为,且自己因该行为受到了物质和精神损害,就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2、小朱主张损害赔偿应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关于小何与他人同居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法院会根据小朱提供的证据综合判定小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以弥补小朱因离婚所遭受的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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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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