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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损害赔偿鉴定费由谁承担责任的

时间:2025.10.01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809人
律师解析:
1.房屋损害赔偿鉴定费通常按“谁主张,谁垫付”的原则,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垫付,最终承担依据判决结果确定。
2.若鉴定结果支持申请人主张,通常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毕竟是对方过错才需鉴定明确责任,像邻居装修致自家房屋受损,鉴定确定责任后,由邻居承担费用。
3.若鉴定结果不支持申请人主张,鉴定费一般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比如无法证明损害与某方有关,申请鉴定后不能确定责任方,费用就得自己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是邻居,小朱称小胡装修导致自家房屋受损,向小胡索赔。小胡否认自己装修行为与小朱房屋受损存在关联。为明确责任,小朱申请对房屋损害原因及赔偿金额进行鉴定,并先行垫付了鉴定费。

案情分析:

1、根据“谁主张,谁垫付”原则,小朱提出鉴定申请,先行垫付鉴定费符合法律规定。
2、若鉴定结果表明小朱房屋受损确系小胡装修不当所致,支持了小朱的主张,那么鉴定费通常应由败诉方小胡承担,因为是小胡的过错导致需要通过鉴定来明确责任。
3、若鉴定结果无法确定小胡装修与小朱房屋受损有关,不支持小朱的主张,鉴定费则一般由申请人小朱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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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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