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赔偿赔不起,对方会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
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房屋在可执行范围内。
2.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不绝对,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
家属生活必需,法院可查封但不拍卖、变卖或抵债;
若房屋超出生活必需,法院可大房换小房,用多余款项
赔偿。
3.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权利人发现其有财产时可随时
申请恢复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发生
民事纠纷,法院判决小朱向小胡进行民事赔偿。然而小朱表示无力赔偿,小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小朱名下财产,发现其有一套房屋。小朱称该房屋是自己及家人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而小胡认为此房屋面积大、价值高,超出了生活必需范围,双方就该房屋是否应被执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院在
强制执行时,会先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房屋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范围。
2、若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本案中小朱若能证明房屋为生活必需,法院不能对其拍卖、变卖或抵债。
3、若房屋面积较大、价值较高超出生活必需,法院可以执行大房换小房,将多余款项用于赔偿。若小胡能证明该房屋超出生活必需,法院可执行大房换小房用于赔偿。
4、若小朱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小朱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小胡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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