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当涉及到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办理事宜时,当事人可选择仅由其中一位配偶亲自出面处理,原因在于申请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并不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均需到场参与。
当夫妻共同财产被保全时,如果保全行为有误或不周全,被保全方有权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被保全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清楚地指出保全措施的不足之处。
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要是一方不知情,需要从多个角度去举证来免责。可以收集日常的交流记录(像聊天、短信、邮件),来证明自己没有商量过或者不知情。另外,提供个人的财务和收支明细,说明自己没有参与相关的经济活动,也没有从中获利。要是能深入调查债务的用途,证明是对方私自用的,不是家庭共同需要的,这对不知情的一方在离婚协议里免责很有帮助。
在夫妻共同债务中,若一方完全不知情,取证可围绕:1.搜集债务用途证据,如协议、资金流向等,证明非家庭共享;2.审查通讯记录,寻找债务交涉内容,证明不知情;3.寻求亲友证人证言,确认债务详情及不知情事实;4.保存个人财务状况证明,如银行流水,证明未获益。
我给你提供的主题是夫妻债务的责任界定问题,涉及到房产证的办理和房产权益的保护。关键在于界定夫妻中一方债务是个人还是共同责任。个人债务不直接影响另一方房产证办理。但若因债务导致房产受限(如冻结、查封)或法律障碍,另一方可凭证据证明债务为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