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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出地别人出钱建房子可以吗

时间:2025.08.07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071人
律师解析:
1.合作建房有条件可行,法律要点需留意。
集体土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流转,和非成员合作建房,合同可能无效。
2.国有土地上,符合规划并按程序办审批,合作建房通常被允许。
合作时要签书面协议,明确出资产权、利益分配等,避免纠纷
3.建成房屋要按规定办产权登记,保证产权清晰
否则可能无法合法登记,甚至被认定为违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打算合作建房。小朱拥有一块集体土地,小胡并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两人仍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开始动工。同时,小许和小丽在国有土地上合作建房,他们虽签订了协议,但未按程序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建成后也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后来,小朱和小胡因房屋产权归属产生纠纷,小许和小丽的房屋面临无法合法登记的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胡合作建房,因土地为集体土地且小胡非本集体成员,根据法律规定,其合作建房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能被认定无效,双方关于房屋产权等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2、小许和小丽在国有土地上合作建房,未按程序办理建设审批手续,且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违反了相关规定,面临房屋无法合法登记、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等风险,双方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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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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