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敬告广大
购房群体,开发商于延迟交付房产期间所
拖欠的
物业费用,根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理当不应当由各位业主全权承担。
通常而言,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应当自房屋正式交付使用,以及购房者(即业主)实际接收到该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
倘若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期交付房产,那么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则不应由业主们负责支付。
这是由于业主在尚未实际接收到该房屋之前,他们无法享受到物业服务带来的便利与舒适,因此也就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法定义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收费标准及
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这主要取决于各地的政策法规以及
购房合同中所作的明确约定。
若您不幸遭遇此类
纠纷,建议您首先查阅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妥善保存开发商延迟交付房产的相关
证据,必要时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