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体系之下,针对盗窃
犯罪所产生的
赃物,通常无法通过
善意取得的途径来获取所有权。善意取得这一制度的实施,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其中包括
受让人在接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必须是出于善意的,同时还需要以合理的价格完成转让行为,并且,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办理登记手续的,则必须已经依法办理了登记;而那些无需办理登记手续的,则必须已经实际交付给了受让人。然而,对于
盗窃所得的赃物来说,由于其来源非法,原所有人的权益并没有因此而丧失。即便受让人在交易过程中对此并不知情,也很难依据善意取得制度来获得所有权。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相关执法机构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对赃物进行处理,那么就有可能出现不同的规定和
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