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
刑法》第72条明文规定,
盗窃罪罪犯如若被法院判决
拘留、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且符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者,方可予以宣告
缓刑:其一,犯案情節較輕;其二,有自省過錯之表現;其三,無再度犯法之危險性;其四,宣告缓刑對於居住社區並無重大不利影響。對於未滿十八周歲之人、懷孕婦女以及已滿七十五周歲之老人,應當宣告缓刑。倘若被判處
附加刑,則附加刑仍需執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