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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否可采用两次

确实如此,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均可申请并获得两次或者更多次的取保候审。若在首次取保候审期限内,新状况出现或者需要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根据法规许可,可再度执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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