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
房屋质量问题,广大
购房者可依据购房时所签署的合约,按照约定之条款与房屋实际存在的质量问题相比较后,判定应负责任的一方。同时,根据
合同条款的规定,
消费者有权主张责任方对其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依法予以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